「全套」這兩字真惱人!什麼是「全套」?「全套」怎定義?
但我們總是一說「全套」,雙方便像達成協議!就算所有能列得出來的服務已印在價目表上大家都不看,直到發生糾紛。
小李剛拍完結婚照,大罵:「付了全套錢,只得半套相,我要到消委會告他們!」
何總從深圳卡拉OK酒氣薰薰跑出來大罵:「又話五百蚊全套,半套都冇,揾老襯!」
可想而知,「全套」在不同消費場合、不同服務範圍、不同顧客對象有不同的含義。
深圳岳總嚷著要到我所屬球會打球,問:「在你那裡打一天球全套要多少錢?」
我很認真地答:「果嶺費平日是三百三,周六日及香港公衆假期是六百六,球僮C級一百,B級百二,A級百四,球車二百一輛,可二人平分,儲物櫃每天四十五,球僮小費有下限沒上限…..」
岳總未待我把清單說完便打斷我:「老劉,你什麼時候學到這樣煩,你說全套幾錢便可以,我又不是付不起!」
「岳總,我不是說你付不起,你說打一天球,全套可能指打完A場再打B場,包午飯包球僮小費包搥骨包…..」
岳總再次打斷我:「那一萬元夠不夠?」岳總故意誇大。
「多加一萬,可包你到我球會泰國屬會打兩天球,包來回深圳–香港–曼谷–香港–深圳經濟客位,四星級酒店三日兩夜…..和我的服務費!」
「夠了、夠了!」岳總給我煩死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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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原登於《明報周刊》專欄〈高球型而尚〉,現經作者修訂重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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